四川个城镇抗震设防烈度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以下简称新规范),新标准按照“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的要求,提高了这些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全程参与了修订的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正祥介绍,专家们认为,成都五城区(含高新区)7度设防的标准在汶川地震中经受住了考验,但从多角度考虑,还是从之前的7度第一组标准,修订为7度第三组。第一组的地震特征周期为0.3,第二组为0.4,第三组为0.45。新规范中,康定、西昌仍为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9度,地震加速度值不小于0.40g(g代表重力加速度)。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第1号修改单,新规范相应变更了灾区的设防烈度。其中,受灾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及地震加速度值(我国对建筑抗震设防设定的参数)变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三个省的70个城镇,其中四川共60个。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