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运输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部位施工内容一般性内容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运输车辆、交通量和现场状况,确定运输路线。2. 现场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够的地基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3. 土方宜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装土后应清除车辆外露的遗土、杂物;场内运输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规定车速。4.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符合要求。5. 土方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线路行驶,速度均匀,不得忽快忽慢且不得遗漏;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6. 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等运输车辆,向沟槽边运卸土方时,应缓慢行驶,停车车轮与槽之距离应根据土质、边坡、埑(槽)深度确定,且不得小于1.5m。车轮应挡掩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