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00000绿化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绿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 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05 年3 月12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 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6万元(大写:伍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5万元(大写:叁万五千元整)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2.5万元(大写:贰万五千元整)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