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税局下发的土增税清算通知书(一般要求企业在90天内递交清算资料)在收到税局下发的清算通知书时,需要先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土增税的条件。其中,土增税应清算的条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4、申请注销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原则上达到应清算条件的项目,纳税人应该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申报手续)。对于达到可清算条件的项目,税局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增税清算,可清算条件为:1、已竣工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2、取得清算项目最后一份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3、主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可能造成税款流失的。根据新规,对于达到可清算条件的项目,销售比例达到85%且满三年或者虽未满三年,但销售比例达到95%的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原则上应在符合条件之日起60日内下达清算通知。备注:企业在自行测算销售比例时,应尽量将所属分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