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部员工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二、进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作业人员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四、项目部必须对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并于次月3日向公司提供上月在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农民工身份信息、考勤表、工资表(所提供资料均需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五、公司将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项目部需在次月3日前,将务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及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送至公司,由公司统一报送至委托银行,委托银行于10日前直接将上一月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卡。六、工程项目涉及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