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概况(略)一、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后果。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施工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的流动性;建筑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建筑生产的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施工和高空、地下作业多;手工操作,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由于这些特点,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业属危险性行业。施工现场一旦因疏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物体坍塌、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二、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 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作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