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 海 县 建 筑 渣 土 消 纳 场 二 期 工 程拦 渣 坝 及 附 属 工 程施 工 监 理 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DDZB-NHZB2017104)招标人 : 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人 :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九月目 录1、招标公告 .12、投标须知 .22.1 总则 .8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02.3 现场考察 .112.4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2.6 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152.7 开标与评标 .152.8 中标 .162.9 重新招标 .172.10 履约担保 .172.11 签订合同 .172.12
2、原件 .183、评 标 办 法 .194、合同文件 .25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5、投标文件格式 .491、技术标 .50技 术 标 目 录 .52一、授权委托书 .5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4三、投标保证金 .55四、资格文件 .56五、监理大纲 .64六、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652、商务标 .66商务标目录 .68一、投标报价书 .69二、投标报价计算书 .71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招标公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公告交易登记号:17GC050186-1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建筑渣土消纳场二期工程拦渣坝及附属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3、宁发改投资201727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1、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宁海县建筑渣土消纳场一期工程拦渣坝(坝体)及附属工程,位于跃龙街道东方村,白峤岭原建筑垃圾填埋场以南约1400米处大岭岗坑,拦渣坝防洪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消纳场为3级弃渣场,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项目总用地面积296099平方米,消纳场总库约465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约为7845.14万元人民币。本标段的
4、监理招标内容为工程的施工期和保修期的监理,招标范围内的建安投资约为3890万元。监理总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2、资格条件:(1)监理单位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2012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个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含有高度30米及以上坝体新建或维修的水利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该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
5、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且总监理工程师为该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如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之日,有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尚在中标公示期内的,且该总监理工程师和参与本工程投标总监理工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程师一致的,将按照有在建工程处理;如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标,但已更换的,投标人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处理)。(3)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6、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登记。(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相关信息。(5)近3年(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人民检察院
7、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6)投标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7)监理部其他人员配备要求: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备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员不少于1名。(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 招标文件的获取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
8、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9月30日9时 00 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5 投标文件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11月 3 日 9时00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5.2 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 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电 话: 0574-5997291
9、2 邮 编: 315600 联系人:褚晓阳 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2室 传 真:0571-86820712 15258203004 邮 编:310000 联系人:屈工、周工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2.1.1.1 招标工程名称 宁海县建筑渣土消纳场二期工程拦渣坝及附属工 程施工监理2 2.1.1.2 合同名称 宁海县建筑渣土消纳场二期工程拦渣坝及附属工 程施工监理合同3 2.1.1.3 合同编号 DDZB-NHZB20171044 2.1.1.4 招标人 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5
10、 2.1.1.5 招标代理人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 2.1.1.7 工程建设地点 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方村7 2.1.1.8 招标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约为7845.14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安投资约为3890万元8 2.1.1.9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9 2.1.1.10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期和保修期的监理10 2.1.1.11 监理服务期 监理总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18个 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11 2.1.1.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2 2.1.3 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13 2.3.1 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14 2.3.2 标前会议 不召开标前会议15 2.4
11、.4.1 投标文件有效 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16 2.4.5.1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 3 日 8:00 时前实际到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17 2.4.6.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12、副本肆份。18 2.5.2.1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 2.7.1.1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公示的开标厅。20 2.10.1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格的 5 %,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银行保函。22 2.11.1 合同签订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23 2.12 原件 提交 不提交24 补充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
13、师)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失信记录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 7识别考勤。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及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换。分包本工程允许爆破监理工作分包,分包人必须是有资质的爆破监理单位,分包人确定前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项目所有监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分包部分监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分包人支付。资料费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贰佰元的资料费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