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排放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能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3 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3.2 各责任部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并切实予以落实。3.3 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本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4 工作程序4.1 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指导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方法。4.2 公司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规定,确保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a) 车间负责定期清理污水处理池中的沉淀物,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好处理和维护保养纪录;b) 企管部负责对清理出的沉淀物再回收利用,避免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c)车间和食堂在清洁过程中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d) 食堂排污口安装过滤筛网,定期清理送回收公司(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