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级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1.4 适用范围本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气、废物、粉尘、噪音事故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厂区员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本预案适用于本厂范围内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水、废气、固废、粉尘、噪音、破坏事件,固自然灾害造成危急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l.5 工作原则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