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签订第一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第二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签约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而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否则无权签约。第三条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宗旨。第四条 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相关责任人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确保所签合同有利、有效。第五条 合同签订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须事先协调。第六条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有行业标准合同的,按标准执行。 第七条 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述须清楚、准确。第八条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问题1. 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采购和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采取其它方式约定有关事宜,不签定书面合同。2文首部分,须写明签约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3正文部分,须具体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合同标的的具体情况,明确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4结尾部分,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专用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