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一、 目的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盈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术语、定义1、领导干部:是指总经理、生产技术部领导、技术部人员。2、现场带班:是指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四、职责1、安全部负责并对领导现场带班具体开展情况的进行监督落实,负责对带班资料收集管理,报送领导带班情况。负责对带班人员的考核。2、办公室负责编排领导现场带班表,及时传递带班信息,并将信息汇总。3、生产部负责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要求,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隐患整改,制止“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认真落实带班领导提出的问题及要求。4、主要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相关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带班领导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对执行不力的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加倍进行处罚。5、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b.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