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系统上下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富强美好开放和谐新社旗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队伍保证。二、评选标准(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全县财政系统内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各党支部中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党务干部。(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一是带头认真学习,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党内各项活动,发挥表率作用,时时处处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二是带头爱岗敬业,工作业绩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牢。工作作风深入扎实,联系群众密切,关心群众疾苦,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