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人事用工管理办法人事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的人事用工管理,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员工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人事用工管理权,制定统一的政策规范和指导性文件。 第三条 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是人事用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人事用工政策;编制或审核人事用工计划;履行公司人事用工情况的检查和办理招聘、录用、劳动合同、保险、福利、内部调动、解聘、辞退等人事用工手续。 第四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作为人才培养和储备的基地,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提高培训、富余人员的适岗培训、新招人员的岗前培训;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负责组织培训合格者竞争上岗。 第五条 人事用工计划管理 一、人事用工计划应与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相适应。集团人事劳资部负责集团公司的计划编制。二、人事用工计划的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及部门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及职责、编制;招聘计划;培训培养计划;精简压缩计划及方案等。三、人事用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