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办法为调动学生会干部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在工作岗位上的教育、管理和模范带头作用,对工作实绩突出、思想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进行表彰,特制定本办法。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范围:20102011学年担任学生会干部且任职满半年的学生会干部。二、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团结同学,无受处分的违纪行为。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3、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一定的成绩。4、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5.学生会干部在参加各项例会及活动时,必须按时出席。在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迟到四次以上,工作上有失误的,取消“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三、评选办法及评选比例:1.学生会投票选举、学校团支部指导、校学生会考察、校团委审批。2.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会干部进行公示。3.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