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 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