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为鼓励和表彰在青年志愿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青年志愿者,同时为鼓励本院学生更多、更好地服务校园和服务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锻炼意识品德,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榜样引导的作用,进一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我院志愿服务事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此评选办法。(一) 评选对象全院青年志愿者。(二) 评选条件1、具备参加志愿者服务队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2、自觉维护学院、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3、遵守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4、具有奉献精神; 5、思想积极进步,集体观念强; 6、能够在班级和学校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7、有信念、有责任,积极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8、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现象; 9、准时参加志愿者组织的服务项目及活动,按时到会,不缺席;10、每学期至少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三次及以上,有突出表现者(大家认可)。11、每年的志愿服务时间在48个小时或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