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对教学、教改、教研的促进作用,使这一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奖目的 设立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立教学工作在学院中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工作,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学院特色,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奖标准和条件 (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具体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坚持教书育人,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2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