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医院实验管理文件尖锐器具安全使用制度编号:GL003日期:2021-08-21版本:第二版责任部门:检验科第 1 页 共 1 页1目的为了防范尖锐器具对人员造成危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3职责3.1 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尖锐器具安全使用监督与指导。3.2 各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尖锐器具安全使用规范。4内容4.1尖锐器具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医用锐器。主要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 、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4.2尖锐器具使用注意事项 4.2.1.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并且不能双手套回针头,以防锐器伤。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4.2.2 玻璃器具: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