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直接投资项目经理对目标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尽职调查是指投资经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投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公司经营真实性的过程。第三条 投资经理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项目经理还应对足以影响公司管理层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 项目经理负责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可以视情况需要组成项目小组。第五条 项目小组成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项目经理、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第六条 尽职调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一)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交谈;(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三)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四)实地察看或监盘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五)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