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参与企业经营过程,发挥群体智慧,保持组织活力,促进合理化建议及成果的推广交流和应用,提高经营效率、实现个人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合理化建议的总体原则是“全员参与、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但不影响各单位内部相关活动的实施。 第四条 各单位应以此办法为原则,组织开展频次更高、形式更灵活、内容更丰富的、全员参与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不受公司奖励范围、频次和方式的局限。第二章 合理化建议的类型和管理职责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是指全公司任何员工个人,班组和部门对公司经营或管理的任何环节所提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能提升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及经营效益的改进方法和措施。内容可涉及管理机制、组织模式、流程重组、节能减排、人力资源、生产、质量、市场、销售等各方面。 第六条 下列事项不在合理化建议范围之内:1、无具体内容或仅属单纯希望的;2、已被采纳及已经多次提过的改善项目;3、正在改善的或业务上由上级指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