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由毕业生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填写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用人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三)、学院院招指办签署意见并盖章,协议书生效;(四)、将就业协议交回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五)、毕业生到校取就业报到证。( 注:就业协议书一份交与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己留存,一份交学校保存。)相关政策: 我是应届生 第一条 毕业就业协议书每名毕业生人手一份,应妥善保管。为规范就业行为,以协议书丢失为由申请补发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同违约。申请人应向所在系递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所在系就业工作小组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向学院交纳一定数额违约金后,方补发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申请将户口档案留学院的毕业生,在毕业后择业期间丢失就业协议书,需向学院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后,方补发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对采用不正当手段欺骗学院的,还将给予纪律处分。第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未加盖学院公章,毕业生以此为由要求再次领取(更换)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毕业生必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