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明确就业工作事关学院的生存和发展,学院教学、行政各相关部门要以此为重,以此施教,以此行政。 第二条 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去关心和帮助毕业生就业。贯彻执行“领导主抓、中心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在确保完成就业率目标的前提下,重点抓好就业质量。 第三条 “健全体制、理顺机制,落实责任”是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部、各专业教研室作为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力量,规范职责,齐抓共管,建立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四条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为服务宗旨,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为基本任务,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目标,最终目的是为全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秀毕业生。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是关系到社会、政治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