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推荐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确保我校就业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扎实提高教育教育质量,使毕业生就业工作上一新台阶,真正实现学校“从数量到质量,从规模到规范,从规范到精细”的三大转变,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制定本制度。一、推荐原则1.安全原则。2.优生优配原则。3.以学校推荐为原则4.相对集中原则。5.专业尽量对口原则。二、推荐标准1.优生标准(1)学生德育量化成绩在班级前列。(2)有技能鉴定证书。(3)三好学生、积极分子、学生会干部。(4)各项竞赛成绩优异。2.优企标准(1)企业(单位)是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知名企业。(2)有良好的企业文化。(3)是本行业的佼佼者,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良好的企业形象。(4)公司业绩优异。(5)有社会保险的。(6)有良好的人事保障制度,有明确的培训目标与培训流程。3.下列情况暂缓安排推荐:(1)毕业前补考未通过的。(2)行政处分未撤销的。(3)操行评定不合格的。(4)技能考核未通过的。上述学生整改到位,重新审核合格后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