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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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盐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市级应急指挥机构2.2 县(市、区)级应急指挥机制3 应急响应启动标准3.1 级响应3.2 级响应3.3 级响应3.4 级响应3.5 多种灾害应急响应4 应急响应启动流程4.1 监测预警4.2 应急准备4.3 应急处置4.4 信息公布24.5 应急变更与解除5 恢复与重建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5.2 调查评估5.3 征用补偿5.4 灾害保险6 预案管理7 责任与奖惩8 附则:气象灾害名词解释9 附表:各主要应急部门分灾种分级别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31 总则1.1

2、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做好我市气象灾害预防与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范围内以及邻市发生,将对盐城产生重大影响的台风、暴雨、大风、雾、霾、雷电、暴雪、寒潮、高温、冰雹、干旱、霜冻、冰冻(道路结冰)、低温

3、、龙卷风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市处置能力,或需要由江苏省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4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

4、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区域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发生区域县(市、区) 人民政府 负责本地区应急处置工作。2 组织体系2.1 市级应急指挥机构 2.1.1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和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5市

5、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港口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气象局、盐城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中国电信盐城分公司、中国移动盐城分公司、中国联通盐城分公司、盐城供电公司、盐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盐城民航站、盐城火车站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2.1.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有关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履行相应应急响应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级政府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

6、气象防灾减灾的宣传、信息公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市应急办。负责部门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统筹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下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告和传播指令。协调组织跨县(市、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市发改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要求,负责防御重大气象灾害基建项目审批。市经信委。负责协调通管办、各电信运营商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发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6市教育局。负责气象灾害影响或涉及学校场所和学生安全的应对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气象灾害严重影响区域的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市财政局。根据财力状

7、况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建设资金,根据灾情及自然灾害救助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收集、整理、统计,协助对外发布灾情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的组织实施。市国土局。负责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应对防御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气象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市房管局。负责配合各区人民政府做好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灾害防御和安全应对工作。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城市开发及地下空间防汛排涝工作。市城管局。负责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城市环卫设施、广告装置等的灾情应对工作。市人防办(民防局)。负责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人防工程、城市地下空间设施的灾情应对工作。市交通局。负责

8、道路交通抢险、安排救灾物资调运的交7通工具;汛情紧张或发生严重道路结冰、雾霾、强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协同公安部门,做好船只限速行驶直至断航、车辆绕道、道路封闭等交通管制工作。市港口局。组织沿海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及相关公共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险情应对工作。市农委。负责气象灾害影响或涉及农业生产的灾害的应对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气象灾害影响林业生产及造成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市水利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台风、暴雨引发中小河流洪水、渍涝灾害、风暴潮和干旱灾害等应对工作。负责市属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负责全市防汛防旱应急指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市卫计委。负责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相关疾病、人

9、员伤亡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工作;组织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能遭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应对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气象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各地工作动态。市安监局。负责气象灾害引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对处置工作,依职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引发的生8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场所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市海洋渔业局。负责气象灾害引发的海洋、渔业灾害的应对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发布工作,提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10、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市政府、市防指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盐城海事局。负责盐城海事局所辖区海(水)域的大风、浓雾等气象灾害的预警防范和船舶、人员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海(水)上交通安全组织;为海(水)上安全提供保障。市地方海事局。负责所辖水域大风、浓雾等气象灾害的水上交通预警和船舶、人员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所辖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盐城供电公司。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所需的电力保障和影响供电设施的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盐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影响供水系统的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影响供气系统的气象灾

11、害应对工作。9民航、铁路部门。负责气象灾害可能影响航空、铁路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照防灾相关规定储备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生产能力储备和运输保障等有关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2.1.3 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市应急办主任和市气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督查、落实指挥部的重大决定;负责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论证、报批及实施工作,指导县(市

12、、区)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组织了解、收集和汇总气象灾害及其变化信息、灾情信息,具体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及时总结和报告应急工作情况。2.1.4 联络员及其职责(1) 联络员单位和联络员组成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指定本单位相关的职能部门作为气象应急工作的联络单位,指定专人担任气象应急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既是本单位气象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人员,又是指挥部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10(2)联络员职责执行省和市有关气象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适时提出本单位开展气象应急工作的行动建议,组织协调参与本单位的气象应急工作;根据本单位领导的要求,承办本单位气象应急工作

13、的日常事务;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培训等活动,及时反馈本单位开展气象应急工作的状况;同办公室保持不间断的联系,及时反馈本单位进入应急状态情况;承办办公室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有关气象应急方面的其他工作。2.2 县(市、区)级应急指挥机制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机构,负责启动和组织实施本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指导。 3 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 至 IV 级,级为最高级别),对应的启动标准如下。3.1 级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监测、预报出现台风、暴雨、雾、霾、暴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其强度达到极大(特别严重)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则按本预案规定的权限、程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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