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流程(暂定)(一)立项信息登记依法应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录入项目立项基本信息,并将立项批文的电子图片扫描后在该栏目中添加、也可在立项信息录入后持立项批文(复印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批文电子图片的录入工作。(二)项目登记招标人通过信息系统录入项目基本信息后进行提交,招标人如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事宜的可以在本栏目中进行添加。(三)招标公告发布(适用于公开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登陆信息系统发布公告,并在招标公告上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电子印章,中心核对信息后将公告发布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四)投标报名(适用于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即可通过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或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参加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须使用电子证书进行。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在完成报名后通过信息系统中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附件等),下载前投标人须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有关费用的缴纳。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或下载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