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岗位轮换管理办法编 号执行部门第1条 为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经营单位内部、公司部门间、各部门与经营单位之间、各经营单位之间的轮换。第3条 各子公司或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岗位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施用。第4条 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1按%的比例对现有专业人员进行轮换。2按%的比例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轮换。第5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岗位轮换。1在外协、采购、广告、财务、营销、人事、劳资、资金结算等重要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员工。2大学本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第6条 岗位轮换时间岗位轮换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生产实际、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人员年龄构成情况而确定。第7条 岗位轮换种类岗位轮换种类分为新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