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绩效考核方法的理论与实践内容摘要:杭州商学院院长胡祖光教授在长期研究实用委托代理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对代理人的有效的业绩考核方法: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人称HU(胡氏)绩效考核方法。本文对这一方法作全面介绍。一、HU绩效考核方法的基本内容与理论HU绩效考核方法以经济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理论为前提,承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处于不对称的公司信息状态。为了防止代理人利用自己的内部人地位进行信息控制而达到与委托人谈判的有利地位,产生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这样,通过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剩余权分享机制,使代理人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能够发生自动努力,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目标均衡,便是业绩考核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机制设计问题。HU绩效考核法正是为解决此难题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创新努力。HU绩效考核法又叫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其主要内容可以用一个20字口诀来概括,即:“各报基数,算术平均,少报罚五,多报不奖,超额奖七。”“各报基数、算术平均”是指年初确定利润基数时,首先由上、下级(总公司与分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各自提出一个认为合适的利润基数,然后对这两个基数进行算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