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能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在不同的时间段,根据设备的重要性、运行周期性和季节性特点进行有目的、有重点的巡视,做到彻底、无遗漏的检查,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部的运行岗位人员。检修人员的定期检查和点检另外规定。3.职责3.1发电部负责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和设备的技术特性制定各岗位的巡检内容、路线和各设备的巡视间隔;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3.2发电部值长和独立值班的运行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4.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4.1各级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均应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对运行和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异常。4.2值长在值班期间应至少对现场检查一次,检查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有缺陷的设备。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外,还应检查各岗位值班纪律情况。4.3发电部的运行人员必须进行接班前检查,对各自专责范围内的主要设备、存在缺陷的设备及前几个班操作过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做到心中有数。4.4发电部的运行人员应在值班期间和交班前一小时,根据部门规定的各岗位巡回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