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场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镇*村*组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棠溪镇双合村上冲组集体山场以公开形式招标方式,订立本山场经营砍伐重新造林的合同。一、 山场基本情况及转让年限甲方将坐落在双合村上冲组附近*、*、*三处小班以竞标价格*万元,转让给乙方经营砍伐重新造林,砍伐时间为3年,即从2018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完成砍伐,后期重新造林,造林树种为杉木,不得改变山场用途。成活率有林业部门验收合格为准,育林保证金由乙方交到林业主管部门。转让年限为28年,即从2018年*月*日至2046年*月*日止。二、 山场四至范围1、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2、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3、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4、本合同总金额为*元整(RMB*元)三、 承包方式及重植后的利益分成1、山场内现有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