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第三条 气瓶上应该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第四条 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第五条 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火器材;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第六条 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1. 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2. 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气瓶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