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2、所有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供货渠道,合格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四排,最小控顶距三排,采用见四放一的正规循环作业方式,初次放顶前的控顶范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4、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5、新下井和修好后的单体,必须经过试压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单体及时升井检修,所有入井的单体使用8个月后,都要升井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6、单体初撑力必须90KN,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二次加压,泵站压力必须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系统完好,不漏液。7、支柱全部编号管理,不缺梁少柱,工作面单体必须全支撑,严禁使用不合格支柱,支柱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8、根据工作面顶板不同,矿、工区组织必要的矿压观测、地质预报,认真掌握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规律,在来压前,加强工作面的支护。9、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放收尾顶及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做到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