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岳池县人民医院岳池县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1、 本制度所指危险化学品,系指具有爆炸、燃烧、有毒害、细菌病毒、腐蚀、放射性、助燃等性质的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2、采购单位、专职采购员应具备国家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合理条件,执有采购储存许可证。3、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节约开支的原则,危险化学品必须由总务科统一采购,入库前必须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并集中在总务库房和使用科室指定的危险品仓库进行存放管理。4、危险化学品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场地和器具,化学危险品保管地点应有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静电、隔离、监测、报警等设施,库房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化学危险品要储存在通风、低温、阴凉、干燥的房子内,特别要注意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绝对不能堆放一块。同时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台帐,严格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检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