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亿欣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制造工程课。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生产设施建设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制造工程课备案。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制造工程课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