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着装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产品品质,维持良好的生产车间洁净度,配合精细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此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生产车间的人员,包括来宾和本公司员工。第二章 着装第三条 进入生产车间的着装分为帽子、防静电服和鞋子三部分(以下统称为服装),外来人员、公司内部不同岗位的员工按不同要求穿着。(后附着装说明及示范)第四条 服装必须穿戴整齐,服装的拉链、纽扣必须扣好,鞋子不得踩后沿,帽子外不得露出头发。第三章 服装的发放与收回第五条 进入生产场所的所需的服装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登记、发放与收回。第六条 外来人员在进入生产场所时,必须有本公司相关部门接待人员陪同,持行政人事部的准入条,到保安处登记领取所需穿戴,出来后立即归还;第七条 公司员工在入职时,按岗位需求统一登记发放,离职时全部收回。第八条 生产一线人员每人发放两套衣服,两双鞋。使用年限为:新衣服每套一年,新鞋每双6个月;(即若同时发放两套新服装则两年后开始更换)第九条 生产管理人员、文职人员和频繁进入车间的其他部门员工每人发放一套服装,一双鞋。使用年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