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工器具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化施工的优势,保证安全施工及机械的正常运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电力安装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电力建设起重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工器具管理就是按照客观规律,运用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手段,科学合理配置好人员、工器具和资本等要素,抓好工器具的管、用、养、修、供各个环节,提高工器具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完成施工任务,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自有工器具。自有工器具是指公司、项目部自购的工器具。参加公司现场作业的外单位或外来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指本公司法人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主要负责人,即董事长、总经理、经理,下同)是工器具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副职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