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1目的为严格管理各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从组织授权、过程双向监控到出具试验检测结果进行复核控制,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授权成立的各工地试验室。3职责3.1项目负责人负责工地试验室的建设、仪器设备进退场和试验人员配置。3.2试验检测部负责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业务指导。3.3质量技术部负责定期现场检查、考核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符合情况。4程序内容4.1工地试验室的设立4.1.1根据项目投标文件和报经当地质量监督机构批准,公司组建项目工地试验室申报取得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4.1.2工地试验室统一称作为“安徽省恒基土木工程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简称+工地试验室”。4.1.3公司根据项目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数量和专业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试验报告的签发和审核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工地试验室如需调换人员,调换后的人员的数量和资历水平不得降低,且必须经公司考核合格并批准后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