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 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 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 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 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 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 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