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例会制度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工程建设过程要坚持定期召开工程例会。有关工程例会的规定如下:一、时间地点 时间:周工程例会每周五8:10准时召开, 月工程例会于每月25日前后的周五8:30召开。地点:周工程例会在*召开,月工程例会在*召开,有特殊要求时,另行通知。二、参加人员 周工程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月工程例会由*组长主持。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最少必须有一人参加),必要时可通知其他有关单位参加。三、会议内容1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单位依次汇报上周(月)工作进展情况(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资料、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和下周工作计划安排,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未按计划完成或出现质量事故必须说明原因)。2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对上周(月)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评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3建设单位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对有关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4其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