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品质部质量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质量事故管理,增强全公司职工的质量意识,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办法。第二条 质量事故的定义在产品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和检验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批报废、成批返修、降低等级或降价处理、退货、素赔,对用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1.图纸、工艺错误。2.生产指挥错误。3.违反工艺纪律。4.操作不认真负责。5.检验员漏检、错检。6.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7.材料混杂或发错。8.运输保管不善。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第三条 对各类质量事故的处理1.一般质量事故凡生产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为一般质量事故的)者,扣考核分2分;1000-2000元者,扣考核分4。2.重大质量事故凡产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的,扣考核分5分;5000-10000元者,扣考核分8分。3.特大质量事故凡产生特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