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承包合同(一)甲方(发包方):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甲方代表:乙方(承包方):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一、承包方式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二、承包期限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XX年8月日起至XX年8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三、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一个月结清;第一次缴交承包款时间为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四、安全责任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