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瓯海区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影响工期原因的报告致:温州市新龙商贸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我公司承建的瓯海区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为保证该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我公司按合同条款于2015年10月22日正式开工,合同工期150历天。工程于2017年2月22日预验收,于2017年5月12日与土建工程一起联合竣工验收。然而,自我项目部进驻贵工地后,由于以下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司该工程的正常施工和进度:一、室外小区景观绿化整体标高调整变更的影响因该工程受周边市政道路龙霞路标高调整的影响,工程开工后,由区审管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与龙霞标高衔接论证会议,对小区内景观绿化工程标高调整。具体调整的文件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审会议纪要于2015年12月4日下达各相关部门。我司在工程开工至文件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审会议纪要下达后开始进行陶粒及矿渣回填,影响工期44天。二、设计变更工作的影响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审会议纪要于2015年12月4日下达后对以下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