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开发总部工程建设地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物业开发安装装修阶段工程质量安全可控,提高工程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水平,规范现场管理,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地盘管理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设备进出、成品保护、防火、防盗和人员准入等方面的管理和现场各专业之间作业工序安排、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第三条 地盘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责任明确”。施工现场成立以物业开发总部项目部为主导的地盘管理领导小组,在地盘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进行现场地盘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安装装修阶段的物业开发总部管理或代建的项目,采取合作开发等模式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地盘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第五条 物业开发总部各项目部在各专业施工单位进场前成立地盘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物业开发总部项目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项目监理单位总监担任,成员包括该项目主体施工单位、精装施工单位以及电梯、消防、自能化等各专业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第六条 地盘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包括:一、 履行地盘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