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现场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