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苏宁广场工程工程检验批划分及验收计划编制单位:中建五局三公司徐州苏宁广场项目部编制日期:二O一一年十一月工程检验批划分及验收计划工程施工内容划分为工程材料、施工试验、施工记录、验收记录、资料整理几个方面。一、工程材料1.1.1工程材料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1.1.2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1.1.3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材料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试(检)验报告。1.1.4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要求时,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1.1.5涉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