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考核细则一、前言:1.1目的:1.1.1调动项目参与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公司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1.2概述:1.2.1考核细则共分为月度、节点和结项三部分内容,分别按月度、节点和结项三个阶段进行考核。1.2.2考核由项目筹备组和参与部门分别完成,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后向相关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将公司规定相应阶段的奖金按考核结果核发至被考核人。1.2.3月度、节点考核细则中进度、质量、安全工作所占比重分别为:60%、30、10%;结项考核细则中进度、质量、安全、项目预算和造价工作所占比重分别为:45%、30、10%、15。1.2.4项目发生一例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时,项目奖金全部取消。二、考核细则:2.1项目现场筹备组(项目经理部)月度考核细则现场筹备组(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适用此考核细则。本考核自项目开工之日起逐月进行。月度考核分值由现场筹备组长确定后报人力资源部。如下情况特殊处理:a、项目延期达到10%项目总工期时,不再发放奖金(调整后,重启月度考核奖金发放);b、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