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为保证胜利路改造工程道路、桥梁及其他附属设施正常运营,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经常性巡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2)经常性巡查应对结构变化、道路施工作业情况、各种标志及其附属设施等状况进行检查。(3)经常性巡查宜以目测为主,并应按规范现场填写城镇道路巡查表。(4)经常性巡查按照养护的道路为每日一巡,建立日巡查登记、记录制度,应定期整理归档,并提出处理意见。(5)巡查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人行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养护措施,特殊情况可设专人看护,并应按本规范填写设施损坏通知单。(6)巡查时,不得影响本项目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7)巡查时,工作人员必须规范装束,持证上岗。(8)加大雨雾、雨雪天气和事故易发路段巡查频次。(9)巡查过程中凡发现情况需停车调查处理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位置停车,开启应急灯、示警装置,设置必要的安全区并及时与高速交警取得联系。(10)如遇到恶劣天气应提前检查加固外场设备的安全,及时做好保护措施,减少因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