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试验内容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必须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1.水泥:a.厂家检验报告应包括后补的28天强度报告。b.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等。2.钢材(钢筋、钢板、型钢):a.使用前做力学行性能试验;如不符合要求则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b.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的钢材,除上述检验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外观检查。3.沥青:复试项目为延度、针入度、软化点、老化、粘附性等。4.涂料:防火涂料5.砌块(砖、料石、预制块):用于承重结构时,使用前复试项目为抗压、抗折强度。6.砂、石:含泥量、泥块含量。7.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使用前进行现场复试并出具试验报告和掺量配合比试配单。8.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沥青玛脂、环氧树脂抽样试验。9.防腐、保温材料10.石灰:批次取样,检测石灰的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11.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连续供料时,生产单位出具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