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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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莲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为 2018 年全县脱贫摘帽目标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使扶贫项目顺利推进、资金管理规范有序,根据莲花县脱贫攻坚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莲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脱贫攻坚项目实行行业部门主管,乡镇具体负责实施的双重管理模式。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三条 脱贫攻坚项 目全部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进度督促并负责30 万以上项目的验收等工作。项目资金由扶贫办下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拨付到项目主体单位。项目管理由项目实施

2、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第四条 产业扶贫项 目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由乡镇(场)通过“三重一大 ”统筹决定,时效为长期,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入股收益类项目资产收益比例不低于 12%,自主 发展的产业收益按实际利润分红。产业扶贫所产生的收益,40%以上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具体到户的2分红金额由村级民主评议按贫困户贫困程度轻重决定,原则上不搞平均分配。分配给村集体的分红主要用于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和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第五条 项目要严格按照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要求进行招投标及验收审计;严格控制自建项目,确有需要的按照“先报批后建设” 的程序 执行(莲攻坚办字201716 号)。乡镇(场)要建立

3、本乡镇(场) 的脱 贫攻坚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总台账,并指导督促项目村建立本村脱贫攻坚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台账。第六条 脱贫攻 坚项目要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在乡镇(场)村实施的项目在立项申报、项目实施前和完工审计验收后,要在村委会等公共场所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告示或微信、短信、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告,告知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并拍照存档。第七条 脱贫攻坚项 目需建立规范的项目资料,乡镇扶贫工作站、三资办及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1.项目实施前会议记录(村);2.项目资金计划公示公告(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主要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扶贫绩效、监督电话等);3.项目批复文件;4.项目

4、预算表;5.招投标资料或上级“三重一大” 会议纪 要(桥梁和中型3以上水利设施等项目要有由有关专业机构设计或取得有关专家认可的设计方案);6.实施方案(一定要有项目受益贫困户名单及主要扶贫绩效);7.施工合同;8.工程竣工验收单;9.工程竣工结算书或工程进度表;10.工程发票(复印件);11.审计报告(30 万以上项目);12.项目总结(主要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受益对象及对脱贫攻坚的成效及项目竣工示意图等);13.项目实施前后多角度对比照片 35 张; 14.结算后的公示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主要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承建单位、资金绩效等);15.永久性公示牌(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主

5、要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承建单位、扶贫绩效、监督电话等)。第三章 整合资金的拨付及账务处理第八条 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并结合项目管理权限,在县扶贫办设立县级扶贫资金报账核算平台,在乡镇(场)设立乡镇(场)扶贫资金报账核算平台。第九条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县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确定项目报账层级。原则上,100 万以上项目实行县级单4位报账制;100 万(含)以下项目实行乡镇(场)报账制。第十条 项目资金统一由县扶贫办根据整合方案按照项目归口管理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政府脱贫攻坚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签后,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县级报账制项目,由项目主

6、管部门作为项目主体负责实施;乡镇报账制的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经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县长审批,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场)账户(乡镇在县财政局开设的乡财县管资金专户、海潭垦殖场为单列账户);各乡镇(场)根据实际情况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不得通过其他部门转拨或拨付到村。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场)设立专账对扶贫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第十一条 乡镇(场)报账手续要齐全。项目资金应根据扶贫项目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分批次拨付,10 万元以下(含10 万元)的项目在完工验收后,按结算金额予以拨付;10 万元以上的项目,统一预留 5%质保金,期限一年。报账时应从项目资料中提供以下资料:1.招投标的中标

7、结果或上级“三重一大” 会议纪要(批复);2.项目预算表;3.施工合同或自建项目实施方案;4.工程竣工验收单;55.工程竣工结算书或工程进度表;6.工程发票;7.审计报告( 30 万元以上项目)。报账程序为:各村通过提交上述报账资料,并填制乡镇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账单向乡镇提出报账申请,乡镇审核后凭乡镇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账单代替各村统一向乡财局申请付款,将工程款项支付到施工单位。报账资料及付款凭证转交扶贫资金会计专账核算。乡镇财务人员负责报账资料复核,对报账资料不齐全或存在逻辑错误的,应退回修改后方可付款。第四章 扶贫项目资金报表管理第十二条 为了确保财政涉农扶贫整合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好扶贫

8、资金的效益,加快涉农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涉农扶贫整合资金管理实行通报制度,报表内容共五份(详见附表)。报表一: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拨付各主管部门进度表。该表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于每周五统计并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报表二:行业主管部门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拨付进度表(以单个项目为统计单位)。该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周五报县财政局农业股。6报表三:乡镇(场)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拨付进度表(以单个项目为统计单位)。该表由各乡镇(场)每周四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报表四:各乡镇(场)脱贫攻坚项目进度情况表(以单个项目为统计单位)。该表由各乡镇(场)每周四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报表五:全县脱贫攻坚项目进度情况表(以整个项目为统计单

9、位)。该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周五汇总后报县扶贫项目管理办公室。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管理 细则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之前如有文件与细则有冲突,以本细则为准。本管理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抄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月 日印发 附表 1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拨付各主管部门进度表报表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7项目资金拨付金额序号 主管部门 资金规模 本次 累计 累计拨付比率例 莲花县交通局 50 20 35 70.00%合计 50 20 35 70.00%填报人: 审核人:说明:责任单位:该表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于每周统计并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报表主要内容:

10、1、项目资金规模,即各项目主管部门所属的项目资金规模总和;2、项目资金拨付金额,即:本次及累计主管部门依照涉农扶贫整合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向攻坚办办理相关资金拨付手续且己完成拨付程序的到达主管部门财政支付平台的资金总和数;3、累计拨付比率:累计拨付数占资金规模的比率。附表 2XXX(行 业主管部门)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拨付进度表8报表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收入金额 支出金额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 点 项目类 别 计划实施 时间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规模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拨付率 备注例河道保洁员XX 乡XX 村就业扶贫2018 年 12月完成共在全县安排 186名河道保洁员,月工资 70

11、0元23 2.35 5.75 2.31 5.71 24.83%合计填报人: 审核人:说明:责任部门:该表由各涉农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每周五报县财政局农业股。报送主要内容为:1、收入数,即: 各主管部门累计收到涉农扶贫整合项目的资金数。2、支出数,即:各主管部门本次及累计直接拨付项目或转拨各乡镇场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数;3、拨付比率,即:累计拨 付数占资金规模的比率。附表 3XXX 乡镇场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拨付进度表9报表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收入金额 支出金额序号 责任单位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类别 计划实施时间 主要建设内 容及规模 资金规模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拨付率 备注例 县水务

12、局河道保洁员XX 乡XX 村就业扶贫2018 年12 月完成共在全县安排 186 名河道保洁员,月工资 700元23 2.35 5.75 2.31 5.71 24.83%合计 23 2.35 5.75 2.31 5.71 24.83%填报人: 审核人:说明:责任部门:该表由各乡镇场每周四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报表主要内容:1、收入数,即: 累计各乡镇场收到主管部门拨付的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数;2、支出数,即:本次及累计各乡镇场拨付各完工项目资金数,累计数要与乡镇财政管理局的乡财管理平台数据核对无误;3、拨付比率:即累计拨付数占资金规模的比率。附表 4各乡镇(场)脱贫攻坚项目进度情况表10填报单位(盖

13、章): 乡镇(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当前工作进度(三选一) 扶贫绩效情况 是否公示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计划实施工程量 已完工:完成工程量未完工:完成工程量未开工:未开工及未开工原因示例 道路建设Xx 村 xx自然村xx 村组路长 500米,宽3.5 米,厚 0.2米已完成路基 500米该条道路完工后,可解决整个自然村群众出行难问题,直接受益贫困户 10 户 45 人,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是填报人: 审核人:说明:责任部门:该表由各乡镇(场)每周四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主要内容:1、以单个项目为单位进行统计。2、扶贫绩效与申报项目库时的一致。附表 5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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