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第一部分 ICU收治病种范围ICU的病人来源一般可分为四个方面:(1)急性可逆性疾病。对于这类病人,ICU可以明确有效地降低死亡率,疗效肯定。(2)高危病人。这类病人以患有潜在危险的基础疾病但又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创伤性治疗的病人为代表。ICU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减少医疗费用。(3)慢性疾病的急性加重期病人。ICU可以帮助这类病人度过急性期,以期望病人回到原来慢性疾病状态。对于这类病人,ICU有较好的效果。(4)急慢性疾病出现不可逆性恶化,如大出血但无法有效止血、恶性肿瘤病人的临终状态等等,ICU无法给予这类病人有效的帮助,故他们不是ICU的收治对象。以下病种门急诊在通知ICU科医生后可以直接收入ICU科。ICU收治病种的范围主要有:一、 心跳呼吸骤停复苏成功后二、 各种类型休克三、 急性呼吸衰竭四、 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五、 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LI/ARDS)六、 重症哮喘七、 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塞)八、 急性心功能衰竭九、 严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