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1、道路基路工程质量总控制工作流程道路路基路面工程质量总控制流程首先是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单位机具设备、试验设备及人员进场情况,批准开工报告,并通过施工阶段监理旁站,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填写工序报验单的基础上,再由监理工程师按频率检测或在施工单位检测时旁站监理认可。质量控制工作将是全方位的,它是从原材料、施工工艺到工程各部位质量的全过程管理来实现的。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质量检测 ,对合格工程签字认可,方可进入下道 工序施工,并对该项目进行计量支付。对施工中出现的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视质量问题的程度,指令施工单位修补或令其返工达到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不合格材料,监理工程师有责任令其将该批材料清理出场。所有施工记录包括达不到工程质量的原始记录,施工单位对有缺陷或不合格工程制定的修补措施和返工前的施工记录以及监理工程师在复查合格后的记录均应经监理、施工单位双方签字后存档备查。道路路基路面工程质量总控制流程见图1.审核路基施工工艺流程.检查施工单位机具设备试验设备及自检体系情况.复核施工放样熟悉工程内容,编写监理